全馬、半馬各組報名人數 | 錄取人數 |
1~15人 | 1人 |
16~50人 | 3人 |
51~100人 | 5人 |
101~200人 | 8人 |
201人以上 | 10人 |
3. 特別獎
(1) 初馬獎/客製完賽獎盃
a. 報名時加購初馬獎者,請於活動當日至大會服務台領取。
b. 加購初馬獎之選手,每人酌收680元初馬獎盃製作費,完賽當日憑號碼布及完賽成績證明書領取,不另補寄,如需郵寄,郵資自付。
c. 獎盃上會註記「完賽時間」。
d. 獎座設計理念。
1.將您的"完賽獎牌"與客製獎座結合。
2.將您所在乎的"完賽時間"呈現在獎座上面。
3.原木材質,環保永續。(2) 百馬獎
a. 本賽事依據跑者廣場網站所登錄完成場次作為參考資料,審核小組將於活動前一個月於跑者廣場確認該跑者賽事紀錄。請於報名加購時,以E-mail備註【跑者廣場之跑者編號】、【申請馬數】至本司信箱:service@focusline.com.tw,以利審核。
b. 符合百馬資格且報名時加購百馬獎者,大會設置百馬獎並於當天敘獎以茲鼓勵!
c. 加購百馬獎之選手,每人酌收2500元百馬獎盃製作費,完賽當日憑號碼布及完賽成績證明書領取,不另補寄,如需郵寄,郵資自付。
d. 團報30人以上且須經普查登記審核,團體報名可免費申請百馬紀念品。
e. 95場~105場即可申請百馬獎。
4. 領獎說明
(1) 領獎選手需提供證件,核對身份並簽章,獎項不得代領;本國籍需提供身分證、非本國籍人士須提供護照。
(2) 全馬組、半馬組總(分組)成績依大會公佈後上台頒發獎盃及獎金,得獎者請現場領取不另補寄,如需郵寄,郵資自付。 十一、報名辦法
1. 報名流程
(1) 統一採取線上報名
(2) 報名形式分為
a. 個人報名
b. 團體報名。
(3) 每人僅限報名參加一個項目一個組別,不得重覆報名。
(4) 登錄報名資料成功後,仍須依規定於3日內完成繳費.逾期未完成繳費視同放棄報名,報名系統將自動釋出名額至額滿為止。
2. 金流說明
ibon 繳費(7-ELEVEN)
1. 繳費流程:完成線上報名後,會取得i-bon的繳費代碼→憑此代碼至全省7-ELEVEN超商門市→ibon首頁→點選【代碼輸入】→請輸入CCAT開頭之16字繳款碼→確認繳費項目→點選【確認,列印繳費單】→持繳費單到超商櫃檯繳費。
2. 選用i-bon繳費者請注意,單筆金額超過20,000元以上,系統會依金額拆成多筆訂單。
3. 每筆訂單須酌收30元手續費。
4. 詳細繳費方式請參考 ibon代碼輸入繳款 說明。
Famiport 繳費(全家)
1. 繳費流程:完成線上報名後,會取得famiport的繳費代碼→憑此代碼至全省FamilyMart超商門市→famiport首頁→點選【繳費】→點選【代碼繳費】→確認閱讀條款→請輸入14個字之繳款碼→確認繳費項目→點選【確認,列印繳費單】→持繳費單到超商櫃檯繳費。
2. 選用famiport繳費者請注意,單筆金額超過20,000元以上,系統會依金額拆成多筆訂單。
3. 每筆訂單須酌收30元手續費。
4. 詳細繳費方式請參考 famiport代碼輸入繳款 說明。
臺灣銀行虛擬帳號
1. 繳費流程:完成線上報名後,會取得一組臺銀虛擬帳號,可透過全臺ATM、網路轉帳方式繳款。
2. 匯款資訊-臺灣銀行004,斗六分行,戶名:眾點資訊有限公司。
退費方法
1. 提供參賽者報名後鑑賞至113年07月15日24時止,此前仍可提出退費申請或更名取代。(取消報名則報名費全額退費;更名取代如導致金額異動須補差額繳費。以上取消報名或更名取代,均需酌收行政手續費100元。)
2. 113年07月15日24時後,已完成報名,因故無法參賽,除第3點特殊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或更名取代,請慎重考慮!
3. 活動前三日如氣象局發佈台灣或本地陸上颱風警報或發生重大天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活動無法如期實施時,本活動將扣除活動相關作業費及匯退費用,其餘退費。
4. 申請退費:請Email至service@focusline.com.tw提出申請。
5. 申請退款:將於本場活動報名截止後1-2個禮拜內完成退款,不再另行通知。
說明:退費者請來信(service@focusline.com.tw)並附帶以下資料
活動名稱:
訂單編號:
戶名:
銀行:
分行:
帳號:
聯絡電話:
行政手續費:
報名費用:
申請日期:
退費人數:
退費姓名:
退費原因:
3. 注意事項
(1) 請於報名時核實填報選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與性別等相關資料,不得虛偽填報不實資料造成賽事不公,大會若於賽前發現選手填報不實資料,以取消參賽資格處理,若於賽後發現填報不實資料,以取消比賽成績並追繳所得獎項(含獎牌、成績證明、獎金及獎盃等)處理,當事人不得異議,其所遺之名次及獎項將依序遞補。
(2) 活動前三日如氣象局發佈台灣或本地陸上颱風警報或發生重大天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活動無法如期實施時,本活動將扣除活動相關作業費及匯退費用,其餘退費。
(3) 請審慎填寫報名資料,凡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要求更換選手姓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
(4) 未依照規定時間內繳交報名費者或繳交不足均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異議。
(5) 已完成報名手續並繳費成功之選手,網路報名時填寫之資料即無法修改。請於繳費前先行確認報名資料是否正確。
十二、報到方式
本次活動一律採郵寄報到。郵寄費用(限台灣境內)
人數 | 1人 | 2~4 人 | 5~10 人 | 11~20 人 | 21~29 人 | 30~100 人 | 101人以上 |
費用 | 110元 | 210元 | 310元 | 500元 | 600元 | 900元 | 1000元 |
※主辦單位將於比賽前一週將所有物資包裹寄達。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
※T恤、號碼布、晶片等請妥善保管,遺失恕不補發。
※外籍選手採現場報到,地點設於會場服務台,比賽當日上午5點起受理報到。十三、注意事項
1. 已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或退費,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報名資格。
2. 未依照規定時間內繳交報名費者或繳交不足均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異議。
3. 請於報名時核實填報選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與性別等相關資料,不得虛偽填報不實資料造成賽事不公,大會若於賽前發現選手填報不實資料,以取消參賽資格處理,若於賽後發現填報不實資料,以取消比賽成績並追繳所得獎項(含獎牌、成績證明、獎金及獎盃等)處理,當事人不得異議,其所遺之名次及獎項將依序遞補。
4. 請跑者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跑者優先出發;競賽期間身體不適(如中暑徵兆等),應即停止競賽並向沿線志工或裁判請求協助,為保護選手安全,若經大會醫護人員現場判定不宜繼續參賽者,大會得強制收容。若勉強參賽而發生任何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5. 大會於現場僅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並為參賽跑者投保公共意外險,對於跑者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6. 本賽事不印製秩序冊,請參賽者自行至本活動網站查看活動內容。
十四、計時辦法
1. 晶片為計時的依據,請確實通過各感應點,並確認佩帶晶片之腳有踩踏過感應地墊,沒有按照大會規定使用晶片,導致無成績者,大會一概不負責。
2. 晶片使用之操作方式請跑者於賽前詳閱晶片使用說明,或是依現場服務人員的協助操作。
3. 跑者禁止互換晶片、禁止佩帶他人晶片、禁止一人佩帶多塊晶片,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成績不予計算,大會得公布違者姓名等相關資料。
4. 為避免爭議本次活動起終點站及折返點皆備有錄影,請選手們切勿代跑,以示公平,嚴禁抄近路或搭乘交通工具。
5. 所有選手的比賽成績以槍聲以及行徑檢查點之成績為準。若未按規定的起跑順序在非指定區域起跑、超過起跑時間20分鐘後出發者大會有權禁止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十五、個人物品存放
參賽選手須按照規定存放個人物品,貴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內。選手可於比賽當日04:30前到指定衣保處存放物品,並於活動結束前30分鐘領取個人物資。如超過領取時間未領取,可於翌日聯繫執行單位:眾點資訊有限公司,如5日之內不領取,將按無人領取處理。
十六、保險
1. 報名表內各欄請務必詳實填寫,如有錯漏導致喪失保險效力,應自行負責。請選手檢視自己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
2. 公共意外責任險: 依臺灣地區強制特定行業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相關法令之,路跑活動參與者安全維護及權益保障應注意事項第6點:主辦單位應為參與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個人身體傷亡500萬,每一個事故身體傷亡5000萬,每一事故財產損失200萬,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1億400萬。(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3. 特別不保事項: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咨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不明原因的胸悶、胸痛、呼吸困難、頭暈、突然失去知覺、高血壓(>140/90mmHg)、心臟病、腎功能異常、糖尿病、高血脂(總膽固>240mg/Dl)、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癲癇。
十七、喪失資格
1. 跑者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絕不能借助他人之幫助競賽。跑者應循比賽路徑競賽,不可超越捷徑,或以其他交通工具為之,違者喪失資格。
2. 所有參賽跑者必須佩帶大會發給之號碼布,號碼布別於胸前以利裁判辨識,跑者跑抵終點時,若無大會號碼布、或未能於大會規定時間內跑完全程者,均不予計算名次及成績。另為維持賽會秩序及品質,大會有權將未佩戴大會號碼布下場參賽之跑者隔離,請各位跑者配合。
3. 巡迴裁判會收取中途棄賽跑者晶片,跑者不得異議。
4. 大會嚴格執行關門時間,凡未於時限內通過指定點之跑者,大會將強制收容,並收取晶片,押金當場退回,跑者不得異議。
十八、申訴
1.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跑者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2.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1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整,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大會判決為終決,若無理申訴得沒收其保證金。